教育訓練 1.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「所有參與動物實驗管理制度的人(含PI計畫主持人)均應接受教育訓練」。 2.校內從事動物實驗者(含研究人員、學生、助教)每年均須參加本校舉辦之「動物實驗技術及動物福祉研習」至少3小時以上(且三年內累計12小時)的教育訓練時數,並經測驗及格取得研習證明後,方能進入動物房作實驗。 3.IACUC委員應每三年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教育訓練時數12小時,並取得合格研習證明,始可繼續擔任委員。 4.自109學年度起,動物實驗計畫申請人應參加動物實驗教育訓練,取得審查動物實驗計畫資格,可協助審查工作,方可提出計畫申請案。 實驗動物參考資料 農委會-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-1070622 動物保護資訊網--2020年實驗動物科學(基礎篇) 動物保護資訊網--2020年實驗動物科學(技術篇) 實驗動物倫理與實踐 非動物替代資訊 非動物性替代方法資訊網 動物保護資訊網--獸醫訓練--獸醫教育訓練的最佳實作典範與教學替代方案 動物保護資訊網--外科技術--替代訓練方式介紹 動物保護資訊網--小動物外科手術及實習--獸醫師手術技巧之習得-自製道具與大體老師 動物保護資訊網--動物實驗替代教學倫理 校內舉辦實驗動物相關訓練之合格名單 104年下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5年上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5年下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6年上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6年下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7年上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7年下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8年上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8年下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09年下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10年上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 110年下半年實驗動物技術與動物福祉研習測驗合格名單